UL是英文保險商試驗所(Underwriter Laboratories Inc.)的簡寫。 UL安全試驗所是美國最有權威的,也是界上從事安全試驗和鑒定的較大的民間機构。 它是一個獨立的、非營利的、為公共安全做試驗的專業機构。 它採用科學的測試方法來研究確定各種資料、裝置、產品、設備、建築等對生命、財產有無危害和危害的程度; 確定、編寫、發行相應的標準和有助於减少及防止造成生命財產受到損失的資料,同時開展實情調研業務。 總之,它主要從事產品的安全認證和經營安全證明業務,其最終目的是為市場得到具有相當安全水準的商品,為人身健康和財產安全得到保證作出貢獻。 就產品安全認證作為消除國際貿易技術壁壘的有效手段而言,UL為促進國際貿易的發展也發揮著積極的作用。
UL始建於1894年,初始階段UL主在靠防火保險部門提供資金維持動作,直到1916年,UL才完全自立。 經過近百年的發展,UL已成為具有世界知名度的認證機構,其自身具有一整套嚴密的組織管理體制、標準開發和產品認證程式。 UL由一個有安全專家、政府官員、消費者、教育界、公用事業、保險業及標準部門的代表組成的理事會管理,日常工作由總裁、副總裁處理。 現時,UL在美國本土有五個實驗室,總部設在芝加哥北部的Northbrook鎮,同時在臺灣和香港分別設立了相應的實驗室。
UL知識介紹-->UL專用術語解釋
●“AL”LISTING(多重列名或認可)
●AGENT(代理)
●APPEALS PROCEDURE(申訴程式)
●APPENDIX(附頁)
●APPLICANT(申請人)
●AUTHORIZATION PAGE(授權頁)
●CATEGORY CONTROL NUMBER(類別控制號)
●COMPONENT(零部件)
●CONDITION OF ACCEPTABILITY(適用的條件)
●CONTROL NUMBER(控制號)
●FACTORY IDENTIFICATION(工廠標識)
●FACTORY INSPECTION(工廠檢驗)
“AL”LISTING,CLASSIFICATION OR RECOGNITION(多重列名或認可)
由申請人提出申請並授權,以不同與申請人(列名人)的另一方的名義建立的列名或認可服務
AGENT(代理)
受申請人的委託,以申請人的名義從事與UL之間的活動的個人或企業
APPEALS PROCEDURE(申訴程式)
如果客戶對工程測試或跟踪檢驗的結果有不同意見的話,可以與相關的工程師或現場代表討論而不必擔心危及以後的結論。 如果在這一層次中不能得到滿意的答覆,客戶可以向更高一層提出申訴,直至總裁。
APPENDIX(附頁)
細則的一部分,其中包括工廠和現場代表的責任以及對相關測試的要求。 也可能會描述送往UL的樣品所做的測試。
APPLICANT(申請人)
向UL申請對其部件,產品或系統進行測試的企業或個人。 在法律上,這一方將負責測試和跟踪服務的費用,並對和測試的結果有關的所有資訊擁有權利。 亦見代理。
AUTHORIZATION PAGE(授權頁)
存檔在跟踪服務工廠檢驗細則最前面的一頁,以授權相應的跟踪檢驗服務(L類或R類)和允許的認證標誌
CATEGORY CONTROL NUMBER(CCN)(類別控制號)
UL列名、認可、分類服務中不同的產品類別的字元表示形式。 如AVLV2表示電子線; QOWZ表示便攜燈具。 一般的,XXXX為列名產品,XXXX2為認可產品,XXXX7表示符合加拿大標準的列名產品,XXXX8表示符合加拿大標準的認可產品。
COMPONENT(零部件)
產品的某一部分,除了作為完整產品的一部分參與整個產品的測試外,還需要單獨地測試其效能和/或結構。 零部件可以是列名,認可或非列名部件。
CONDITION OF ACCEPTABILITY(適用的條件)
這些項目列在認可或非列名零部件的報告中,但不作為現場代表的檢驗依據。 這些項目基於測試的結果,標明了該零部件用與完整產品時的限制和條件。 例如,在某種開關的報告中,可能會在“適用的條件”中指明該產品只適用於1A以下的電流或125C以下的溫度。
CONTROL NUMBER(控制號)
UL認可標記的四個可能的組成部分之一,由UL指定。 根據不同的產品類別和不同的跟踪服務種類,控制號可能會定期更改。
FACTORY IDENTIFICATION(工廠標識)
由在不同工廠生產同一產品的生產商採用的某一識別標記用來區分某一產品是在哪個工廠生產的。
FACTORY INSPECTION(工廠檢驗)
UL知識介紹-->UL的服務
UL的產品認證、試驗服務的種類主要可分為列名、認可和分級。
1)列名(LISTED):一般來講,列名僅適用於完整的產品以及有資格人員在現場進行替換或安裝的各種器件和裝置,屬於UL列名服務的各種產品包括:家用電器,醫療設備、電腦、商業設備以及在建築物中作用的各類電器產品,如配電系統、保險絲、電線、開關和其它電力構件等。 經UL列名的產品,通常可以在每個產品上標上UL的列名標誌。 列名標誌的用法。
2)認可(Recognized):認可服務是UL服務中的一個項目,其鑒定的產品只能在UL列名、分級或其它認可產品上作為元器件、原材料使用。 認可產品在結構上並不完整,或者在用途上有一定的限制以保證達到預期的安全性能。 在大多數情况下,認可產品的跟踪服務都屬於R類。 屬於L類的認可產品有電子線(AVLV2),加工線材(ZKLU2),線束(ZPFW2),鋁線(DVVR2),和金屬撓性管(DXUZ2)。 認可產品要求帶有認可標記。
3)分級(Classification):分級服務僅對產品的特定危害進行評估,或對執行UL標準以外的其它標準(包括國際上認可的標準,如IEC和ISO標準等)的產品進行評估。 一般來說大多數分級產品並非消費者使用的產品,而是工業或商業上使用的產品。 UL標誌中的分級標誌表明了產品在經UL鑒定時有一定的限制條件和規定範圍。 例如對工業上用的溶劑這樣的化學藥品,只對其達到燃點溫度時可能發生的火灾這一範圍進行評估。 某些產品的分級服務和列名服務相同,但一般只是對產品的某一方面或若干方面進行評估,如在美國,醫用X射線診斷儀這類設備要全國遵守美國法律和有關輻射發射及束流精度的規定,但因為UL只把X射線作為分級產品,所以只評估它的機械效能、電力效能和其它的非輻射效能這些方面。
4)多重列名、多重認可或多重分級服務:當一個UL的申請人在取得上述的列名、認可或分級服務後,其產品要以另一公司的名義生產以滿足銷售的需要,可以申請多重列名,多重認可或多重分級服務,在這種情況下,得到列名、認可或分級的製造商被允許使用產品名錄裏的另一個公司的名字, 但該產品除公司代號,產品代號或UL公司認為可以接受的其它特徵外,必須與原來列名、認可或分級產產品一致。
5)“AL”列名、認可或分級服務:若UL申請人不想用自己公司的名義取得列名、認可或分級服務,他可以申請用另一個商號(通常是零售商或批發商)的名義申請列名、認可或分級,即叫“AL”列名、認可或分級服務。 其與多重列名、多重認可或多重分級服務的區別在於其申請人不是列名人。
6)體系認證服務:作為國際認可委員會的成員之一,UL廣泛涉足ISO9000品質體系認證,ISO14000環境保護認證,QS9000汽車行業品質體系認證和AS9000飛機行業品質體系認證服務。 到目前為止,在國內共有116家工廠取得UL的體系認證; 其中21家為ISO9001認證,85家為ISO9002認證,1家為ISO14001認證,9家為QS9000認證。
7)UL的其它服務:如證明服務,檢驗服務,實情判斷服務,調研服務等。 在這裡不作介紹。
UL知識介紹-->UL的標準
UL標準,幾乎涉及到所有種類的產品,它是鑒定產品之基礎。 UL出版了500多種標準,其中70%被美國國家標準協會(ANSI)採納為美國國家標準。
1)UL標準的結構一般來說,UL標準的在結構大體上可分為:(1)標準所涉及的產品範圍; (2)產品的結構要求; (3)對產品所使用的原材料要求; (4)對產品所使用的元器件的要求; (5)UL實驗室對樣品測試儀器的要求和測試方法; (6)對製造商工廠的測試設備要求和試驗方法; (7)產品標誌和說明書要求。
2)UL標準的修訂
UL標準是一部不斷完善的檔案。 UL標準的修訂要求是由工業界人士、用戶、UL工程師或其它感興趣的人士提出。 工業界修改程式:當需要修改UL標準的某些內容時,對產品的要求就會產生相應的變化,為此,UL製定了正規的工業界修改程式。 在發表每一項UL標準變更部分時都會公佈有效日期。 處有效之日起,屬於UL跟踪檢驗服務的有關產品必須按照新的要求做相應的改變,所以,從標準修改之日起到公佈的有效日期之間留有充足的時間,以便工廠更改自己的產品並再次遞交UL測試。 正式通過變更要求後,就執行工業界修訂程式。 該程式包括:給申請人發送正規通知、變更的起始日期,並由UL工程師按照鑒定產品的相同方法,幫助申請人檢查產品需變更的部分,以及在有效之日前修改UL工廠跟踪檢驗檔案。 新的標準生效後,UL檢驗代表將訪問製造廠商,按修訂要求審查相應變更的部分。